2026年10月12日,中国铁塔发布2026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采公告,预估采购规模为1.44GWh,电池组最高限价0.69元/Wh。包含50Ah、100Ah、150Ah、200Ah四种型号,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磷酸铁锂电池组累计销售含税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电池组仅限于备电类、储能类、动力类,即电池组电压等级须为48V及以上,不包含单独电芯、梯次利用电池组。
本项目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时,中标人为5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6名时,中标人为5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名时,中标人为4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4名时,中标人为3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中国铁塔2026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6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60902-02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预估1年(以实际执行为准),履约期内如框架合同份额未执行完毕,则框架合同有效期到期后可顺延一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注: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1.2本项目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时,中标人为5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6名时,中标人为5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名时,中标人为4家;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4名时,中标人为3家,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1产品
1.3.2运输及保险费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类产品累计销售含税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
同类产品指:磷酸铁锂电池组(仅限于备电类、储能类、动力类,即电池组电压等级须为48V及以上,不包含单独电芯、梯次利用电池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涉及的所有系列规格型号的产品。
(3)投标产品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采购评价检测。
2.4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磷酸铁锂电池组的生产能力(含磷酸铁锂电芯自主生产能力)。
2.5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9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在总部同类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2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